近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广州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中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方便饭盒和饭团、鲜切果蔬、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32大类食品进行了日常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8220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样品8102批次,占98.6%;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118批次,占1.4%。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抽检不合格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对外地流入的不合格产品,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食品抽检不合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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