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发《关于商标受理窗口扩大受理业务范围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选择一个商标受理窗口试点,受理业务范围扩大到变更、续展、转让等23项业务。目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指定长春市工商局作为试点,长春商标受理窗口受理业务将由原来的商标注册申请1项扩大至24项,商标注册的基本业务在长春市将可办理。
长春商标受理和注册商标质权登记“双授权”窗口于2017年6月20日启动,截至目前,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2268件,受理量居全省首位,受理商标专用权质权融资13件次,累计融资金额3.31亿元。
受理业务范围扩大后,将进一步激发长春市市场主体商标注册、运用热情,加快企业商标培育和保护进程,全面推动长春市商标品牌建设迈上新台阶。(于剑南)
责任编辑:郭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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