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山东省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8批次食品及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共11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组织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共115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产品107批次,不合格产品8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金乡县金乡街道鑫芽蔬菜批发部经营的黄豆芽和青豆芽各1批次,6-苄基腺嘌呤的检出值分别为30.9μg/kg和33.4μg/kg,标准规定均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二)金乡县羊山镇糖宝宝副食部经营的1批次辣椒,噻虫胺的检出值为0.1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三)金乡县肖云镇御村味道饭庄经营的1批次辣椒,啶虫脒的检出值为0.51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四)金乡县肖云镇朱家鸡汤馆经营的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 (以 4-氯苯氧乙酸计)的检出值为1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五)金乡县肖云镇赵峰羊汤馆经营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的检出值为0.09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六)金乡县张氏黄安驴肉店经营使用的1批次辣椒,啶虫脒的检出值为0.52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七)金乡县爱新鲜副食部经营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的检出值为1.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