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徐明锋)近日,省食药监局发布2016年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第三期),据抽样检验信息(第三期)显示,2015年5-11月,省食药监局抽检肉及肉制品13批次、水产品及水产制品20批次、蔬菜及其制品20批次、水果及其制品21批次。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其中,合格样品70批次,来源于5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样品4批次;海口、文昌四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存在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防腐剂超标。
据悉,不合格样品4批次所涉及的生产经营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文昌文城林记冬瓜糖厂生产的冬瓜糖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海南文昌椰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海南海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海口)生产的椰子角的防腐剂超标;文昌市东中椰品厂生产的椰江椰子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海口市、文昌市食药监局已对不合格食品的经营企业开展核查处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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