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烟台市食药监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7企业因抽检到不合格产品被处罚。
2017年,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山东省食药监管局以及外省食药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涉及烟台市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食品7批次,其中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5批次,山东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1批次,外省监督抽检不合格1批次,对不合格食品烟台市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启动核查处置程序,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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