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家非盈利机构的版权案件将被法院审理,该案件涉及公民权利运动的非官方颂歌《我们一定会胜利》。
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的丹尼诗.科特(DeniseCote)法官驳回了撤销该版权案件的申请,但是批准了另一项有关其他州法主张的申请。
该歌曲版权的诉讼最初由“我们一定会胜利基金会”(WeShallOvercomeFoundation)提起。
提起部分撤销案件申请的音乐发行商里士满组织(TRO)及其子公司勒德洛音乐(LudlowMusic)1960年就在美国版权局注册了这首歌曲的版权。
《我们一定会胜利》是20世纪60年代期间与公民权利运动紧密相关的一首歌曲。
2016年4月,《世界知识产权评论》(WIPR)报道称,“我们一定会胜利基金会”认为TRO和LudlowMusic自1960年起就对使用《我们一定会胜利》这首歌曲错误地收取版权费用。
“我们一定会胜利基金会”是一个基于信仰而成立的非盈利组织,并致力于为全世界的贫穷和边缘人群争取权利和发展。
该集体诉讼在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
诉讼称,据说TRO和LudlowMusic在50多年前就取得了这首非裔美国人的歌曲。诉讼还称,被告可能曾通过拒绝批准许来把请求许可人拒之门外,也可能曾非法要求支付许可费。
诉讼还称,这首非裔美国人歌曲由19世纪晚期或20世纪初期的一首灵魂乐作品改编而来,并和该作品有着“完全相同的旋律和几乎相同的歌词”。
“我们一定会胜利基金会”在诉讼中称,这首歌第一段的歌词与公共领域的歌曲“很难区分”。
TRO和LudlowMusic随后申请部分撤销修改后的起诉状内容,即质疑这首歌第一段歌词的版权。它们还提出了几项州法主张,包括违反合同。
TRO和LudlowMusic认为版权登记就是它们有效拥有这首歌版权的初步证据,且第一段歌词对公共领域版本做出的更改“具有演绎作品可获得版权保护所要求的原创性”。
科特法官在其判决中驳回了TRO和LudlowMusic关于驳回版权诉讼请求的申请。
科特法官还称,“原告提出的这首歌第一段的歌词是从公共域中的材料抄袭过来的主张具有充分的说服力。”
她还称,“原创性和所有权问题的解决需要进一步的证据开示和更可靠的记录。原告是否将胜诉须等待法院的简易判决或审理。”
“我们一定会胜利基金会”的创始人以赛亚.甘博亚(IsaiasGamboa)告诉WIPR称:“我深受法官判决的鼓舞。我相信最终的结果将是积极的,而且结果将纠正长达半个多世纪的错误。”
“最终,希望这个案件也能让更多的人公开提起版权诉讼,毕竟版权多年来都被那些凭借权力和影响力为所欲为的强大的出版公司所掌控。”(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