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1期)。本期公布3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29批次。
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太原市华夏京都餐饮有限公司三墙路分公司的莜面中检出脱氢乙酸。检验机构为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市食品药品稽查队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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