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石河子市荣获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如果您对石河子市荣获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先进集体感兴趣,请往下看。
2014年8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考核结果,石河子市以“优秀”的考核结果被评为县级试点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王勇荣获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2009年,石河子市被确定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知识产权局先后荣获全国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多次荣获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5月试点工作通过国家验收,经过一年的示范培育,在全国县级城市知识产权客观实力测评中排名第四,并于2014年8月正式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试点以来,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一是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机制更加健全。政府将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将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调整为领导小组,知识产权办公室全额事业单位转为参公事业单位。先后出台了《石河子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办法》、《石河子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等近10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知识产权投入大幅增加,本级财政投入专项经费由试点初的40万增加到114万元。二是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石河子市的专利申请量171件,授权量113件,2013年申请量增加到536件,较试点初增长213%,授权量为306件,增长171%。三是知识产权文化环境不断优化,逐步建立了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体系。培训人数达1万余人次,培养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1名、全国专利代理人4名、新疆区域专利代理人1名。四是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通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了一批知识产权制度完善、管理有效、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的企业。天业集团被列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项发明专利获中国专利优秀奖,贵航等5家企业被列为全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五是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成效显著。通过采取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积极开展专利纠纷调处,打击假冒专利行为,有效保护了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通讯员王海庆)
(编辑:刘珊实习编辑:曹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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