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7月20日讯记者王开广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宴泰”牌液态复合调味料等9种食品不合格,决定对不合格产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名单予以公示。
这9种不合格食品分别是许昌市周氏食品厂生产的“周氏”牌牛排王周氏熟食、安徽宴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宴泰”牌液态复合调味料、临邑同盛食品有限公司的“京宇”牌老北京蜂蜜枣糕、北京凤翔大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生产的“中街”牌中街大果(冷狗)雪糕、北京迎客松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迎客松”牌海带丝、北京樱桃矿泉水厂生产的“樱桃泉”牌饮用天然矿泉水、北京宇亚麦饭石矿泉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图形标”牌麦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北京欧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派”牌彩云之南(糕点)、北京瑞兴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兴斋”牌严氏脆皮蛋糕。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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