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有从网上买到假货的经历,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开展互联网打假,明确用3年时间,初步形成规章制度更加完备、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防控手段更加有力、行业企业更加自律、交易秩序更加规范的电子商务新生态,扭转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多发高发态势,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质量保障系统,加强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以知名商标、涉外商标保护为重点,强化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自营网站销售商品商标抽查,依法查处利用网络销售仿冒知名商标、涉外商标商品行为,并追查线下制售单位和个人。
互联网打假,还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电子商务企业网络交易管理,加强对网上经营者信用评级活动的管理,制止以虚假交易等方式提高经营者信誉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实行侵权假冒商品信息巡查清理制度。对侵权假冒信息高发频发、拒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通知—删除”义务,及时删除、屏蔽在网上传输的明显属于侵权假冒的有害信息,以及有关部门通知删除、屏蔽的信息;认真落实信息内容保留备查制度,为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对利用网络销售侵权假冒食品药品和列入“黑名单”的网站,一律停止网络服务。
提升互联网领域市场监管执法能力,建立区域间执法协作机制。发挥京津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区域协作机制作用,推动与京津对口部门建立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执法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线索通报、立案协作、案件协查、结果互认和统一行动,形成区域打击合力。
《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落实网络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企业,一律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推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网络身份证,完善网店实名制,鼓励发展社会化的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