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是儿童成长的伙伴,也是发展儿童智力和动手能力的重要工具。可是,目前市面上有一些玩具暗藏安全隐患,若不加以重视,可能会对儿童造成伤害,前不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产品伤害监测工作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从全国17地56家哨点医院采集与产品相关伤害信息11.6万例,其中涉及儿童玩具及用品1283例。(1月8日《法制日报》)
随着教育理念的发展,儿童玩具已经不仅仅被家庭单纯看作是孩子的“亲密的伙伴”,家长们更看重它的学习价值和教育意义。儿童玩具的形式、样式渐渐多元化,却没有为孩子们提供足够坚硬的“保护栓”,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玩中有乐”一不小心变成了“玩中有害”。
有媒体曾经梳理了“十大危险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带绳玩具、气球玩具等都赫然在列。2015年,镇江一4岁女童误吞巴克球造成肠穿孔;2016年,洛南县一4岁幼儿玩“手雷”被炸伤手指;2017年,包头市9岁儿童被“牙签弩”射伤左眼,造成十级伤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产品伤害监测工作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从全国17地56家哨点医院采集与产品相关伤害信息11.6万例,其中涉及儿童玩具及用品1283例。
事实上,为保障儿童玩具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儿童的人身健康安全,201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的儿童玩具新国标对儿童玩具做出了通用安全要求,针对玩具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迁移等危害类型,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技术指标更为“贴身”适用。
“国标”之下,仍有不少儿童玩具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这些假冒伪劣儿童玩具是如何流向市场的?生产企业通过模糊字眼、借用产品认证,大量生产没有经过认证的假冒伪劣产品;地下小作坊则直接侵权做仿版、盗版,再盗用、冒用名牌标签。儿童玩具生产、销售点多面广,确实给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监管部门对儿童玩具质量安全一般采取抽样检查方式,发现不合格产品,处罚方式也仅限于下架、召回和罚款。标准和规范的约束如同利剑,监管处罚却像棉花,仅仅召回、下架和罚款怎么能抑制不法商家的利益冲动?
儿童伤害事件常常给家庭带来锥心之痛,严重伤害事故还可能给儿童成长带来阴影。儿童玩具的生产、销售和监管都不能视作儿戏。要使“国标”真正具有效力,就必须提高检查标准和法律的执行力。对不合标准、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儿童玩具,应当追溯源头,直捣老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给予顶额罚款,罚狠罚痛,直至吊销产品认证、生产许可和经营资质。(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