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5期)。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江北区3家食品经营企业共4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北区万腾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皮皮虾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江北区万腾水产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皮皮虾是当事人从渝北区天质海鲜批发部购进的,购进数量为5公斤。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发布召回通知,但无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规定将该违法线索移交给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渝澳分公司销售的牛蛙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渝澳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购进自渝北区东顺水产品经营部,购进数量为12.5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三)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发布召回通知,因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且食用农产品消费日期较短,无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渝北区东顺水产品经营部所在地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本线索。
三、江北区中润超市销售的“孟加黑芝麻(生黑芝麻)”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江北区中润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孟加黑芝麻(生黑芝麻)”是当事人从江北区俊英粮油经营部处购进的,购进数量为3公斤,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召回通知。因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且食用农产品消费日期较短,无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对供货方江北区俊英粮油经营部该局另案处理。
四、江北区中润超市销售的“牛蛙”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江北区中润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购进自沙坪坝区井口水产品批发市场,购进数量为5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召回通知。因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且食用农产品消费日期较短,无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