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王创辉 黎谢荣
作为制造业名城,众多的制造企业成为东莞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2013年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调研报告指出,当前知识产权犯罪不仅类型覆盖广,且以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尤为突出,集团化犯罪趋势明显。
调研报告显示,2013年,东莞两级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81宗,从犯罪类型上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等类型。
在2013年东莞基层法院审结的44宗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共有被告71人,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的罪名有7个,覆盖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多个罪名,其中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为23宗,涉案人数达到33人,案件人数和涉案人数占了总数的一半左右。
东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分析去年基层法院审结的案件发现,大部分制假人员还是采取小作坊的形式。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利益的驱使,制假售假行为有不断扩大并形成产业链的形式。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先进设备、采取先进技术、实施现代化管理的造假工厂,并逐步实行集团化规模生产,其中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达到15宗,占到总案件的34%。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结的一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共有被告8人,他们以合法注册的工厂进行生产经营,聘请工人达40多人,涉案金额共计468万元。共同犯罪、集团犯罪在知识产权犯罪中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该负责人举例说。
“案件范围涉及领域多,社会危害性大。”该负责人还指出,从去年审结的案件来看,知识产权犯罪的范围不断延伸、扩张,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内销产品到外贸出口产品,从高档消费品LV包、NIKE鞋到高科技产品专业软件,从食用油、假酒等日常生活用品到boss眼镜、游戏机配件等精神文化用品。虽然知识产权犯罪属于经济领域的犯罪,但是相关假冒伪劣产品与公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人身危险及社会危害性极大。
据介绍,从事知识产权犯罪,可以在短期内获得高额的非法利润,使得不少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为牟取非法暴利不惜采取非法手段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由于东莞是外向加工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小企业众多,个人开办企业非常容易,导致管理非常困难。且低收入群体较多,他们的消费能力有限,在购买同类产品时,往往选择价格更为较低的假冒伪劣商品,是不是假冒无所谓。这种消费心态的普遍存在,无疑为滋生知识产权犯罪提供了市场和土壤。
调研中还发现,由于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相对其他财产犯罪属于轻罪,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适用缓刑的占了绝大多数,罚金大多也在5万元以下,导致犯罪嫌疑人不惜采用践踏法律和市场规则的方式,公然制假售假,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针对日益频发的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调研报告提出,务必尽快建立知产刑事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有效对接机制:工商行政部门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的审核关;执法、司法等部门对于主观恶意较大、死不悔改的生产商,要从重从快进行打击,增加违法犯罪成本;公安经侦部门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要案的侦破力度,加强与工商、质监、烟草、文化执法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与配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打假力量’,依靠群众使违法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呼吁全体权利人积极参与打假并建议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