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郑州市质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车用乙醇汽油等11种产品质量进行了郑州市2017第1批监督抽查(郑质监监发[2017]16号),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其中,本次监督抽查共抽取了郑东新区、管城区、高新区、新郑市4个辖区(市)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车用柴油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GB19147-2016《车用柴油》以及《2017年第1批车用柴油产品质量郑州市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车用柴油产品的氧化安定性、硫含量、酸度、10%蒸余物残炭、灰分、铜片腐蚀、水含量、机械杂质、润滑性、多环芳烃含量、运动粘度、凝点、冷滤点、闪点、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馏程、密度、脂肪酸甲酯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4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到闪点、润滑性、十六烷指数、十六烷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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