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告2017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调味品12大类44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3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本次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真菌毒素等指标,检出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4批次,调味品不合格2批次,糕点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咸宁、武汉、宜昌、荆州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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