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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对本国《海关法》进行修订

2019年1月25日,土耳其对外公布了本国《海关法》的最新修订内容。这项法律草案扩大并调整了一部分现行海关程序中有关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保护工作的条款内容,诸如简易销毁程序以及海关申请系统。

土耳其《海关法》的修订草案主要侧重于缩短和简化权利所有人以及海关当局的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程序,而这个即将生效的草案应该可以成功地完成这些目标。

简易销毁程序

目前,海关的简易销毁程序主要是由土耳其的二级法律来管辖。而土耳其《海关法》新的草案则更加清晰地对上述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现行制度下,简易销毁程序要求权利所有人以及持有存在争议货物的一方均要向相关的海关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并以此作为进入下一个工作环节的条件。显然,由于涉事各方很难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这个规定的执行效率非常差。同时,人们还经常搞不清楚究竟要谁来承担简易销毁程序的费用。

而新法律草案中的规定不再要求有关各方均要提供书面的接受简易销毁程序通知书。此外,如果权利所有人同意开展简易销毁程序的话,即便此时未能获得持有争议货物一方的同意,有关机构仍可以继续推进上述销毁程序。由此可见,这项新的条款不仅简化了上述程序,同时其内容也变得更加有利于商标所有人。

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权利所有人通常会要求持有争议商品的一方来承担所有的简易销毁费用。但是,上述货物的持有人并没有必要去要履行这种义务,而且这与上文所列的规定也不相符(即不再需要各种书面的约定)。因此,根据新草案的规定,权利所有人将会承担相应的费用,并拥有在后期寻求相关补偿的权利。

刑事诉讼程序

在土耳其当前的法律框架下,权利所有人所能获得法定补救措施叫作“初步禁令”。这种禁令只能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后由民事法庭发出。然而,在日常生活中,考虑到时间及成本效益等因素,权利所有人通常会考虑凭借刑事扣押判决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尽管上述扣押判决是可以被海关当局广泛接受的,但是由于《海关法》并未对其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困难。在看到有关各方对此事给出的清晰反馈意见之后,最新的法律草案在相关条款中加入了有关刑事扣押判决的规定,并以此解决了这种模糊性的问题。

此外,根据草案中的修订条款,新的法律将会根据运输货物的规模来进行调整,例如针对那些通过货运或邮政服务运输的小批量货物作出了专门的规定。

按照规定,在向海关机构提交备案申请之后,权利人应当在备案的有效期间单独针对小批量货物采取行动。因此,对小批量货物不感兴趣的权利所有人可能会选择退出这个体系。

上述修订后的简易销毁程序也可适用于小批量货物。海关当局不仅可以与持有争议货物的一方直接取得联系,同时其还将拥有更多的权力来推进简易销毁程序。

权利所有人出于恶意采取的行为

新法草案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就是,如果权利所有人存在恶意或者其未能长期连续地使用自身的权利,那么海关当局可以暂停审查该权利所有人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而提交的备案申请或者续展请求。

根据该条款,海关当局在与权利所有人打交道时将会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并拥有暂缓某些权利所有人享受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制度的权力。

考虑到目前的条款草案内容过于宽泛,人们希望二级法律可以明确界定出恶意以及不连续使用权利的行为究竟有哪些。不过,新的条款应该会要求权利所有人更加严格地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并帮助海关当局来更加轻松地处理好多个律师或者代理机构为同一权利持有人进行双重备案的案件(例如,如果某家代理机构在未获得明确指示的情况下就擅自为权利所有人进行了备案的话,那么新的体系将会以该行为存在恶意为由而暂停审理上述备案申请)。

最后,建议那些对土耳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较为感兴趣的人士继续对该法律草案的进展保持关注,并在必要时与专业的律师团队取得联系,以便在土耳其为自身的合法权利提供充足的保护。(编译自:www.monda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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