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海外代购需防新型侵权风险》,如果您对海外代购需防新型侵权风险感兴趣,请往下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对企业信息化的大力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迅猛。同时,伴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好转以及出境旅游的公民逐年增多,海外代购这一新型网络贸易模式也应运而生。与国内的网络购物模式不同,海外代购属于跨境购物,涉及到商标权商品的平行进口问题,并有可能侵犯商标权的区域独占使用权,许多消费者和商标权人不知不觉中成为了新型侵权行为的对象。
海外代购市场火热
据《2011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以下称《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2.95万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中国网购的用户规模达1.73亿,同比增长33.1%,整体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认为,今年上半年电子商务行业交易额呈现出增长较快的趋势,出现这一现象主要是因为国家相关政策的刺激以及社会科技环境的发展等。
《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06亿元,预计2011年年底可达到241亿元。而到2012年,海外代购的交易规模将达480亿元。数据同时显示,截至2011年上半年,最受人们欢迎的十大海外代购产品为:化妆品、奶粉、箱包类、鞋帽类、服装、电子产品、高档手表饰品、食品、个人运动器材、海外特产。
“出国旅游的市民越来越多,国内一些高端电子商务网站都竞相推出了海外代购业务,加之人民币升值,近期国外代销成倍增长,国内消费者足不出户也可以分享来自国外的打折商品。”eBay易趣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奢侈品的市场需求膨胀也是催生海外代购的另一个重要原因,2011年堪称是奢侈品电子商务的‘中国元年’,中国奢侈品销售在全球占比达25%,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尤其对于海外代购奢侈品女包的代购来说,基本能做到代购价格比国内专柜便宜两成以上。”
有关专家指出,由于海外代购行为通过网站进行,消费者与代购人或销售商一般见不到面,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加之非现货代购周期较长,汇率变化以及代购商为避税无法提供正规票据等诸多问题,海外代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风险,如质量风险、退换风险、价格风险等。
新型侵权随之而来
“中国代购市场普遍存在‘产品质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关税与进口合法性问题’、‘知识产权问题’、‘代购合同风险问题’等。”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任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谈到,“值得关注的是,海外代购中的侵权问题是一个新型问题。首先,与国内网络商标侵权以销售假冒商标权商品为主要侵权方式不同,海外代购的商品大部分为真品,并非为假冒商标的侵权商品。网络海外代购的实质是跨境贸易,即商品的越境流动仍为传统的海关报关、缴纳关税以及通关的过程,因此存在商标权的区域保护问题。商标权人为了将商标专用权利益极大化,往往划分商标权使用区域,并授权独占使用。海外代购所侵犯的权利就是商标权的区域独占使用权,涉及到商标权商品的平行进口问题。其次,国内网络商标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要为直接侵权人和网络服务提供商,但海外代购过程中侵权责任的主体可能为代购网络服务提供商、实际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公司法人或自然人。再次,国内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的监管机构主要为工商局商标管理部门或市场管理部门,而海外代购侵权行为的主要监管机构为海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由于我国商标法对平行进口问题未做出明确规定,也缺少一贯的司法实践,虽然有力士香皂案、米其林轮胎案和广西奥妙洗衣粉案等司法实践,但所判依据均不充分,不能有力支持我国采取禁止平行进口的学说和观点。对此,任虎认为:“当同一制造商生产的商品,或者虽然是两个制造商生产的商品,但质量相同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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