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2017年第4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称,本期公布14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饮料、方便食品、水果制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9批次,合格样品13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样品9批次,分别为:
1.饮料3批次,分别为祁县麓台山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亚硝酸盐(以NO-2计)超标,检出值为0.030mg/L,标准规定为≤0.005mg/L;芮城县甘露饮品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亚硝酸盐(以NO-2计)超标,检出值为0.020mg/L,标准规定为≤0.005mg/L;岚县瀑岚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62,n2=0,n3=0,n4=0,n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水果制品2批次,分别为闻喜县康村果脯加工厂生产的山楂卷(块)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检出值为0.8g/kg,标准规定为≤0.5g/kg;中阳县东润农牧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枣芯核桃大肠菌群超标,检出值为n1=1.2×102,n2<10,n3<10,n4<10,n5<1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2(CFU/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3.肉制品2批次,分别为大同市南郊区聚德源肉制品厂生产的甜肠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菌落总数检出值为n1=1.1×106,n2=1.3×106,n3=1.2×106,n4=4.9×105,n5=1.4×106(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CFU/g);
大肠菌群检出值为n1=4.5×102,n2=3.5×102,n3=3.5×102,n4=3.9×102,n5=2.0×102(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2(CFU/g);大同市矿区大润发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张家口市新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牛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240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2,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4.豆制品1批次,繁峙县繁城镇香香豆腐干销售的标称繁峙县晋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豆干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78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5.方便食品1批次,平遥县先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杂粮碗托菌落总数超标,检出值为n1=5.3×105,n2=1.2×106,n3=6.2×105,n4=6.1×105,n5=5.5×105(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CFU/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合格样品139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1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25项指标。
2.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6项指标。
3.糕点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21项指标。
4.饮料1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33项指标。
5.方便食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3项指标。
6.水果制品2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16项指标。
7.酒类3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7项指标。
8.肉制品1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20项指标。
9.乳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兽药残留、三聚氰胺、微生物指标等23项指标。
1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11.豆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5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