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六期)。通报称,为保障深圳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深圳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本次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2066批次,涉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690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3665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39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蜂产品5批次、糕点3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1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糖1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水果制品8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3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包括: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该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涉及非食用物质的产品已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该局已要求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根据实际经营场所增删)。查处情况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
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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