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7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13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糕点、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4类食品。其中,检出7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1.马鞍山市雨山区安民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零售中心一层干货区72-73号安民零售中心汤德莲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铜陵市铜官区李小五水产摊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3.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池州长江路分公司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4.合肥市蜀山区金长伟食品店销售的鸡肝,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5.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中瑞批发市场膜棚2号北20-21号朱翠玲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6.田家庵区胡胤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合肥市瑶海区宇辉海鲜商行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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