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三期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据公告,2批次肉制品实物质量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区内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专项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蜂产品,饮料,糕点,食糖,酒类,糖果制品,淀粉及其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豆制品共15大类食品,抽检产品共计121批次。
实物质量抽检情况为:抽检肉制品12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2批次;抽检粮食加工品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乳制品20批次,调味品6批次,蜂产品6批次,饮料14批次,糕点11批次,食糖2批次,酒类30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豆制品1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均合格。
标签抽检情况为:抽检食品标签110批次,合格103批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责成企业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
食品监督抽检标签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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