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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抹黑竞争对手是在挑战法律

7月6日晚,以华为陈春花事件为背景,当当网发布声明,直指字节跳动“追逐流量的导向,成了盗版书商的魔指”。

这篇不到300字的喊话,更像是一篇讨伐檄文,一开头就很不礼貌地说人家“不好”,然后开始大吐苦水,说当当网屡屡发现盗版书店在头条和抖音非常活跃,认为“头条追逐流量的导向,成了盗版书商的魔指”,诘责“头条的尽头不是流量”。

这里面当当陈述了两个基本意思,一是在说头条和抖音在放纵盗版,二是头条的用户量大是有问题的。言辞虽然不说有多犀利,但这样摆到桌面上的“喊话”,杀伤力肯定是有的。

不过,既然是公开声明式喊话,还是得有理有据,这样才有说服力。在描述平台放纵盗版的问题上,当当用了感情色彩非常强烈的“屡屡”,但却没见有任何说服力的数据和事实;直指人家的导向有问题,但却并没有说清楚盗版猖獗和用户量大的逻辑关系,如果连用户多都是有问题的,那这是不是在试图推翻互联网逻辑呢?事实上,让人不免产生联想的是,当当网借着华为陈春花事件来喊话,这背后是不是也有追逐流量的逻辑呢?最起码,从目前来看,炒作的目的是达到了。

面对盗版猖獗,当当借热点事件发发情绪,倒不是不可以,但是,当自己挥着大棒毫无根据地砸向竞争对手,甚至对别人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时,那就不是简单的泼妇骂街了。在喊话之前,起码要弄清楚,盗版猖獗和平台到底是什么关系?意欲棒打的平台到底有没有作为?要弄清这些东西,对于偌大的、且自称有文化的当当网着实不难。

当当平台自身也不能杜绝盗版问题,事实上在当当喊话的微博下面,一条热评就是用户在投诉在当当买到盗版书,当当完全可以从自家反盗版员工那里了解到更全面的反盗版信息,而不是攻击同行。此外,不管是抖音还是淘宝、京东,大型平台近几年在反盗版上动作频频,行业整体上在向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这些信息都是有据可查的,并且是没有任何门槛的。

于此来说,当当的这次喊话,即便不能确定其是因为商业目的的有意为之,但起码在事实上,已经对抖音等平台造成了构陷和诽谤,这种构陷和诽谤,不仅侵犯了平台的合法权益,比如商业声誉,对市场秩序恐怕也是不小的冲击,严重损害了行业风气和商业伦理。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做法也是为法律所不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回头再来看当当网的所谓“檄文”,通篇都是带有情绪,而丝毫未见理性,也未在任何地方提出法治的痕迹,这恐怕就是此事最为吊诡,也是最让人失望的地方。一个自称有文化的公司,在面对一个本质上是公共治理的问题,首先想到的不是寻求法律的解决之道,而是挥着大棒打向竞争对手;在诘责一个企业时,所能想到的依据,居然也不是相关法条,而是带着情绪地上纲上线。有必要提醒当当的是,在要别人“想起阅读,想起书,想起当当”时,是不是也该想想,自己所身处的是现代法治社会,“喊话”的尽头不能只有情绪。雅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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