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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版权委员会成员单位音乐付酬集体签约仪式在京举行。此次签约是继2010年中央电视台与音著协签署协议后,我国广播组织和著作权保护工作的又一件大事,也是对国务院颁布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的具体落实。
据了解,此次签约的电视台共有32家,包括绝大多数省级电视台和部分市级电视台。此前,中央电视台与音著协携手解决音乐作品著作权问题的“一揽子许可”模式是国际通行的许可授权模式,可以从根本上为广播组织解决因大量使用中外音乐作品而需要逐一获取授权的难题。但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由音著协与各电视台逐一谈判签约、发放许可的方式面临许多实际困难。2011年4月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版权委员会的成立,使得通过行业磋商的方式全面实现台会合作成为可能。在音著协与电视版权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各省级电视台积极配合,逐步化解了现阶段面临的困难。(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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