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海外专利主要有三种途径:《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巴黎公约》途径以及普通国家直接申请途径。
《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件PCT国际专利申请,即可在众多成员国家中同时请求多国对其发明进行专利保护。专利权的授予由各国或地区专利局负责(PCT国家阶段)。
《巴黎公约》途径-申请人在首次提出本国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6个月(外观设计)内可直接向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截至目前共167个国家)的专利主管机关分别提出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
普通国家直接申请途径-如果申请人希望在《巴黎公约》或PCT成员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可以按照中方与该国家或地区签订的知识产权协议或对等原则进行处理。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和普通国家直接申请途径申请海外专利注意应先进行国家的保密审查。
有关三种专利申请途径的详细介绍和比较可参见《海外专利申请策略实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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