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404批次,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城关区张苏滩蔬菜市场兆蔚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甘肃淇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中华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26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甘肃伟业农副水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中华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714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甘肃亿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中华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58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