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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统一专利保护评注》:欧洲统一专利制度的宝贵指南

由温弗里德·蒂尔曼(WinfriedTilmann)主编的权威工具书《欧洲统一专利保护评注》(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就欧洲专利一揽子计划涉及的全部文本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这些文本包括:《欧洲统一专利条例》(EPUEReg,1257/2012号)、《欧洲统一专利翻译条例》(EPUEtransReg,1260/2012号)、《统一专利法院协定》(UPCA)和《统一专利法院程序规则》(UPCAROP);前述条例及协定的附属文本。这些条文加在一起多达534条,解析这些条文无疑是项艰巨的工作。作为本书的主要作者及主编,温弗里德·蒂尔曼教授以他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进行了梳理,造就了这本令人印象深刻的著作。

自1949年欧洲理事会成立以来,欧盟一直致力于建立单一的专利注册和诉讼制度。彼时法国参议员Longchambon提出了建立区域专利制度的建议。尽管该初步提案遭到拒绝,但是欧洲各国就建立统一的专利局和配套法律以促进欧洲一体化达成了共识。在几项提案失败后,1973年在慕尼黑签署了欧洲专利公约(EPC),并于1978年生效。由于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如果在若干司法管辖区内存在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则权利人可能必须在他/她想要实现专利排他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提起诉讼。这就会导致产生以下问题:(1)专利诉讼程序不统一;(2)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存在时间差;(3)不同司法管辖区的专利诉讼会带来高昂成本,特别是对中小企业而言难以承受;(4)不同司法管辖区的诉讼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2012年12月11日,欧洲议会以三次个别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欧洲专利一揽子计划(EuropeanPatentPackage),该计划包括制定《统一欧洲专利条例》《统一欧洲专利翻译条例》和《统一专利法院协定》,目的是建立和实施统一的专利保护。

其中,《统一专利法院协定》的生效需经26个欧盟成员国中的13国批准,并需要包括法国、德国及英国3个欧洲专利大国。2017年批准的国家个数己经符合条件(16个),且法国和英国分别于2014年和2018年批准;在德国方面,德国需要等待联邦宪法法院就该协定是否违宪作出实质判决方可签署批准。如果该协定在德国顺利通过,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就可以开始运作。新的欧洲专利制度将简化行政流程、降低费用,并增加法律的确定性,这是《欧洲专利公约》自1978年生效后,欧洲专利法发展史上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引起了我国专利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

20名作者参与了本书的撰写,包括3名法官(德意志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克劳斯·格拉宾斯基(KlausGrabinski)、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的蒂尔曼·比特纳(TilmannBüttner)、曼海姆地区法院的彼得托赫得曼(PeterTochtermann),3名学者(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教授尤尔根·阿汉斯(JürgenAhrens)、杜塞尔多夫大学教授简·布舍(JanBusche)、海德堡大学教授温弗里德·蒂尔曼(WinfriedTilmann)以及霍金路伟律师事务所的15名律师。本书主编兼作者温弗里德·蒂尔曼教授(WinfriedTilmann)拥有丰富的理论及实务经验。他目前是海德堡大学教授,德国杜塞尔多夫的霍金路伟律师事务所(HoganLowellsInternationalLLP)的顾问,曾担任过曼海姆地区法院的法官和德国联邦司法部的专利和商标法顾问。

值得一提的是,蒂尔曼教授还是《统一专利法院程序规则》起草委员会和统一专利法院筹备委员会专家组的成员,并积极参与了《统一专利法院程序规则(草案)》(该草案共有382条规则)的撰写。该规则在生效后,将成为欧洲有史以来第一个统一的民事诉讼规则。由于统一专利法院对于欧洲统一专利的无效或侵权案件有专属管辖权,届时欧洲专利的无效或侵权争议,将全部交由统一专利法院审理(目前是由各成员国法院自行审理)。这一程序规则虽然是专门为专利诉讼设计的,但可以预计对其他类型的商事纠纷仍有参考意义。

本书虽然名为“评注”,但堪称是一本有关欧洲统一专利制度的百科全书。本书的导言部分主要涉及统一专利制度的沿革背景,详细阐述了欧洲为统一专利制度近40年来遇到的障碍及相应的努力。该书还着重讨论了意大利和西班牙对该协定的异议,以及英国退出欧盟后对统一专利制度可能产生的影响。在评注部分,该书对实务中可能产生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全面解析,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渊源问题(第24条);专属管辖权问题(第32条);统一专利法院在过渡期(选出机制以及诉讼地选择)的安排(第83条)。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专利法研究者而言,本书有关统一专利法院程序规则的评注(第1361页至2486页)值得反复阅读。相较于既有的著作,本书在体例上不仅具备极强的实务导向性,对于程序规则的评注更是“业内首创”;目前没有一本专著涉及该规则,而且评注直接来自于专家组成员更增添了内容的权威性,具有很高的理论研究价值。就我国而言,无论是实务界还是理论界,对欧洲专利法的关注和了解程度逊于美国专利法。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研究者需要进一步了解和挖掘欧洲专利以增加理论增量,填补国内研究的不足;专利从业人员需要了解欧洲专利以便有效进行专利布局。该书无疑是一份不可多得的权威文本及宝贵指南。(作者系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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