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宁市工商局获悉,11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济宁受理窗口”正式启用。
据了解,商标受理窗口在济宁市行政审批大厅正式运行,该受理窗口作为山东省3个地方受理商标注册申请的试点之一,主要承担开展商标注册相关事宜咨询服务工作;接收、审查和受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书;寄发商标受理文件;接收和发放商标局下发的各类文书等职能。受理窗口同时还承担代发商标注册证,提供查询和咨询等服务工作。
目前,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三种方式选择,一是到所在地商标受理处(受理窗口)办理;二是到工商总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三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而从现在开始,全市想要注册商标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今后既不用专程跑到北京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办,也不用找中介机构代办,完全可以直接从商标受理窗口办理商标业务,这将大大节省经营者的精力、资金和时间,提高商标注册的申请及审批时效。
另外,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部署,2017年,申请人还可通过互联网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通讯员杜修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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