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29期)。本期检出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具体信息如下:
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杭州半山综合市场小管食品店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桐乡市梧桐振东张小英禽蛋摊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合格产品信息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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