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多年的野蛮生长期,一批互联网企业靠着零成本使用新闻、音乐、图书内容而迅速崛起,但版权问题一直处于暧昧不清的状态:一方面它是互联网行业的“原罪”,是当年法律尚未完善状态下企业们的通病;一方面它也是互联网大佬们互相倾轧的利器:从2002年起,搜狐、新浪、网易、优酷等网站之间的“互诉”案例层出不穷,看的人们确实有些审美疲劳。
但诉讼官司的教育,让很多互联网巨头走上了“正途”:各方利益尤其是竞争对手盯着你的小尾巴不放,使得盗版的成本越来越昂贵了。比如近期搜狐、优酷土豆组团向百度发难的戏码,虽然明眼人都知道,这不过是企业为了争夺移动流量入口祭出的花招。但这或许也是导致百度联合多机构发起“正版视频助推行动”直接诱因——既然都被国家版权局视为重点监管对象,何不直接做成个行业表率?这可跟单纯的危机公关不同,监管和诉讼的钳制已经让包括腾讯在内的几十家企业开始重估版权的价值。
其实从2000年前后,风投界已经对版权开始密切关注,当年另一朝阳领域房地产现在早已风生水起,而版权价值却一直低位徘徊,让很多最早介入此道的内容商纷纷折戟沉沙,活下来的少数也多靠着融资艰难度日,这其中不乏在业界素有口碑的乐视、暴风、PPTV、风行等网站。但投资者最看重的毕竟是流量,这也是乐视们一直担忧的问题:一旦流量排名边缘化,即便握有大量版权恐怕也回天乏术。
而现在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愿意用让渡自己的巨量流量和推广力量来“购买”版权,这让乐视们看到了难得的曙光。但这不免让人产生了另一种担忧:饥渴的内容商们急于依附 “土豪”,会不会导致他们之间倾轧,将苦心经营的版权卖出白菜价?
其实这有些过虑:从BAT现在都火急火燎地招兵买马、拉拢盟友,就可以看出内容商囤积的海量版权将有多么庞大的升值潜力,大家都不是傻子,在这个关口选择“贱卖”简直就是亲手将十几年的努力付之一炬。而且,从目前的互联网发展形势来看,大多数“联盟”只是公司间短期的抱团取暖,内容商手中的版权越来越具有稀缺资源的潜质,并且既然能在竞争的夹缝中生存下来,自然也有过人的特质:比如拥有大量音乐版权的豆瓣FM、虾米电台,虽然处于QQ音乐强大攻势之下,但也能够通过模糊算法锁定用户审美取向等技术,聚集一大批粉丝拥趸。即便短期内受困于流量压力选择抱大腿,那也今天可能是百度,明天或许就是阿里巴巴、优酷土豆,好女总是不愁嫁的。
而版权的升值潜力也便显现于对原创者让利上,一直有“血泪工厂”观感的众多文学网站现在已经把拉拢作者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最近盛大文学就宣布为大神级写手“唐家三少”专门建设工作室。
版权产业链条的核心是分成模式,这虽然一直都是行业内的共识;但具体如何分成,却有终端的发展方向决定。现在移动时代来了,一切变得明晰:知名原创者已经可以与经营管理者平起平坐,不管是盛大的“全版权运营模式”还是腾讯的“泛娱乐”战略,就基本达成以版权与原创为核心的商业共识。
其实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越是成熟的商业社会,版权的地位越是凸显,互联网产业毕竟时下是势头最劲、市场活性最强的领域,改良的种子在此萌发也不足为奇。但版权的价值崛起的决定性因素并非各种诉讼、监管,而是规模的力量——当企业们愿意又有能力为未来的良性循环买单时,一切山寨、抄袭的不光彩经历才会真正成为历史。(梁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