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1日,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桓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一期)称,截止3月19日,该局对196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产品194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合格率98.98%。
据通告,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被抽样单位)、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鱼龙分店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2月19日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食药监食监三便函〔2014〕73号文的规定要求;桓台县荆家镇中心幼儿园从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荆家分店购进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1月5日的粉条,铝项目不符合GB/T23374-2009规定要求、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T5009.35-2003规定要求。
根据《省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范》,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对相关产品采取下架、封存、召回、销毁等措施及时处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规定,移送桓台县公安局依法查处。
通告中,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及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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