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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

人民利益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做好新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始终把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发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打好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就必须着眼于人民的热切期盼,积极探索治理创新的实现路径,从理念方法、制度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统筹设计、全面推进。

把握时代要求坚持人民至上

民生是为政之要。不同的历史时期,食品安全监管会有不同的制度安排,也会派生不同的治理模式,但无论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和治理模式,都必须把人民利益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次全会对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都进行了专门部署,充分表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体现了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的根本要求和价值追求。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成果的享有者。食品安全的公共性、多元性和社会性等特点,决定了食品安全治理必须发挥市场、政府和社会等多元主体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环境。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已经列入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当下更好发挥人民群众作用、整体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的基本要义。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在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搭建公众参与渠道和平台,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和引导舆论媒体发挥建设性监督作用,加快形成人人关心、参与、支持、共享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格局。通过发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打好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

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保障食品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没有食品安全的小康不是真正的小康。做好新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始终把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想问题、办事情、抓监管,真正做到“为民监管、监管为民”。必须从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现实需求出发,善于抓住并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的主要矛盾,实现保障需求与保障安全“两手抓”,即:一手抓住市场,通过发挥市场在食品安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扩大食品安全有效供给,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一手抓住政府,通过更好发挥政府监管作用,推进实施“全链条、全覆盖、全过程”严格监管,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实现路径

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必须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放在首位,真正找准“我是谁”的自我定位,找出“为了谁”的目标方向,找到“依靠谁”的力量源泉。无论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制定食品安全规划,还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都必须着眼于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经常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防止食品安全工作偏离亲民为民的初心、远离便民利民的轨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要融进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政策措施之中,还要融进食品安全监管实践和具体行动之中,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食品安全治理的成果。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链条长、上下游环节多、风险点多面广、防范难度大,因此,必须坚持以解决最直接、最现实、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为重点,遵循产品全生命周期规律,树立全产业链管控理念,科学构建全产业链风险防控机制,着力破解制约食品安全风险防范的“瓶颈”问题,严把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的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喝得安心。

以人民为中心把握食品安全治理的主攻方向,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必须积极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创新实现路径,从理念、体制、机制等方面着手推进,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创新推进食品安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食品安全治理方式,必须认真研究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背景下的食品安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要通过深刻把握现阶段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食品供给结构、食品消费需求等方面发生的重大变化,深度剖析食品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和外在压力加大的根本原因,积极开展食品产业发展多因素分析,认真排查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积极应对国内食品市场消费不足和国外市场供给冲击的双重影响,综合运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各种手段,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防范新风险。

不断夯实基层监管力量。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的要求,综合考量基层监管资源、食品风险高低等实际,科学推进监管事权划分和审批事项下放,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此外,还要切实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市、县、乡等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执法装备、技术支撑和日常监管水平。

推进食品安全治理新机制。一是推进治理预期由“治标为主的短期治理”向“治本为主的长期治理”转变,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食品安全形势,着力解决食品安全治理深层次问题,着力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机制。二是推进治理主体由“政府为主的一元治理”向“企业为主的多元治理”转变,着力构建体现食品安全内在规律、符合食品安全治理实践的食品安全责任机制。三是推进治理方式由“处罚为主的执法治理”向“发展为主的服务治理”转变,寓监管于服务之中,通过食品安全治理推动食品产业发展,通过食品产业发展带动食品安全治理。四是把风险管理的理念、措施和方法贯穿到治理全过程,严防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五是推进治理环节由“部门为主的环节治理”向“链条为主的全程治理”转变,通过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守住“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六是推进治理内容由“质量为主的产品治理”向“行为为主的主体治理”转变,通过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主体行为监管,通过主体行为监管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实现“两促进、两加强”。

着力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素质。坚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原则,赋予社会更多的治理空间和自治权力,激发每一个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和全社会的正能量。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探索建立消费者有奖举报、企业内部吹哨人、惩罚性赔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为利益相关方加强监督提供有效载体。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道德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监督、协调和引导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发展。坚持正确的食品安全舆论导向,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加强消费者教育,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有效提升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科学认知。针对食品安全焦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科学疏导公众情绪,提振食品安全信心,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共同营造食品安全依法治理、科学治理的良好环境。

(作者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监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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