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质量抽检公告称,2018年8月-9月,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我市208家加油站和4家油库销售的400批次车用汽油(VI)开展了质量抽检。依据GB17930-2016《车用汽油》、《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96号),对车用汽油(VI)重点检测了研究法辛烷值、苯含量、硫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密度(20℃)等指标。经检验,受检车用汽油(VI)400批次,合格398批次,不合格2批次,主要问题是1个批次硫含量、1个批次甲醇含量指标不合格。
对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车用汽油(VI),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责成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车用汽油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88908890。
质量不合格车用汽油(VI)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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