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周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5号)》,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监督抽检8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34批次,餐饮22批次,饼干1批次,淀粉及其制品4批次,肉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食用油及油脂制品7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调味品4批次,饮料3批次,合格84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依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饼干》、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2011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第10号公告GB?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整治办〔2008〕3号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T24399-2009《黄豆酱》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5年第1号,、GB?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2011年第4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整治办〔2008〕3号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1536-2004《菜籽油》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1535-2017《大豆油》
抽检项目包括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极性组分、铅、二氧化硫残留量、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甲基对硫磷等指标。
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