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食药监局官网通告4批次餐饮具不合格情况。通告称,近期,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肉制品、冷冻食品等3类食品27批次,合格23批次,不合格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含餐饮具)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餐饮具)4批次;肉制品1批次,冷冻食品2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麟游县金麟湾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长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陇县新天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汤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凤县双石铺镇码头故事火锅店使用的大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陇县龙轩食府使用的碟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陇县、凤县、麟游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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