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呼和浩特市中院组织市文化局、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驻呼代表、本市KTV协会及天合文化集团公司、部分KTV代表召开了多元化解决卡拉OK著作权纠纷协调会。会上,各方代表就涉卡拉OK行业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建议等问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呼和浩特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胡雪莹庭长向与会代表们介绍了卡拉OK经营者侵害音乐作品著作权案件的基本情况。2010年-2016年5月,呼和浩特市中院共受理起诉卡拉OK经营者侵害音乐作品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292件,其中判决121件,调解或撤诉结案141件,尚未审结30件,但法院判决KTV停止侵权,删除歌库中的侵权歌曲,势必对KTV的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且大多数KTV经营者在判决停止侵权后仍继续使用侵权音乐电视作品,而权利人会针对KTV业主的侵权行为再次起诉,造成该类案件不断循环发生。
呼和浩特市中院高珍伟副院长随后表示,呼和浩特市中院在裁判此类KTV著作权纠纷案件时,需要兼顾著作权人利益和卡拉OK行业发展,以保证关联案件的科学裁判。同时,也希望能建立其规范授权使用渠道,形成长效行业纠纷解决机制。音乐作品著作权人与使用者之间良好的授权沟通,是解决卡拉OK行业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关键。行业协会和行政主管部门之间都可以作为牵头单位,明确专门机构在经营者与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之间牵线搭桥,协调相关事项,实现版权收费和授权的正常沟通与协作。
此次会议为各方利益代表之间的协商搭建了平台,同时为实现版权收费和授权的正常沟通与协作提供了良好的渠道,为首府KTV行业逐渐形成长效行业纠纷解决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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