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9日,贵州省安顺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安顺市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餐饮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预防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市餐饮环节食品消费安全稳定,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组织抽检餐饮环节食品及相关产品10大类,包括自制发酵面制品、自制油炸面制品、自制酱卤肉制品、自制肉灌肠及其他熟肉、汤圆、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煎炸过程用油、生湿面制品、腌腊肉制品、豆干、豆腐、豆皮、腐竹、油皮、复用餐饮具(餐馆用,含陶瓷、玻璃、密胺餐饮具)、畜禽肉(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等其他禽肉)、自制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外卖配送餐饮食品(自制发酵面制品)、外卖配送餐饮食品(自制酱卤肉制品、肉灌肠、其他熟肉)等15类产品共计150批次,抽检场所主要以西秀区、开发区为主,辐射到全市各县(区)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网络餐饮销售等餐饮单位,覆盖了全市餐饮环节大部分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其中4批次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测不合格,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责成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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