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66期)。
本次公告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酒类3类食品共97批次,其中合格90批次,不合格7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5批次酒类存在酒精度不合格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或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或是生产者的检验能力不足,检验结果出现偏差所致。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酒类存在超范围使用糖精钠和甜蜜素,1批次酒类存在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改善产品的口感超范围使用。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组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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