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20批次药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0期)》。该通告称,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药品、标示为河北康益强药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信息显示,标示为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药品、标示为河北康益强药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中药饮片,经抽检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已立案查处或正在进行查处。
山东省食药监局指出,对于不合格产品及相应企业、单位,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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