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的大流行,牙买加知识产权局(JIPO)曾于2020年3月25日发布了一则通知,对在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4月30日之间到期的与知识产权程序有关的所有截止期限进行了延长。需要注意的一点是,JIPO的进一步延期已经获得了批准。
根据牙买加《商标条例》第52条、《外观设计条例》第46条的规定以及JIPO对其程序的规定,JIPO将在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6月30日到期的知识产权程序的所有截止期限延长到了2020年7月1日。
与知识产权程序有关的所有截止期限是指与商标、外观设计或专利有关的所有程序的截止期限,无论这些期限是由JIPO设定的还是法律所规定的。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此类截止期限不包括牙买加最高法院的诉讼时限。
用户不会被单独告知该延期,也无须向JIPO提出延期请求。如果用户在原定的截止期限之前完成了规定的行动,那么相关知识产权程序将照常进行。用户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将按常规方式获得尽快处理。
尽管JIPO已经采取了措施来确保其业务连续性,但在响应查询、处理申请以及提供其他服务(包括版权服务)方面会有所延迟。因此,JIPO提供服务的时间也将延长。(编译自www.jipo.gov.jm)
翻译:李艳秋 校对:罗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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