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5月29日消息,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0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财政部开展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的遴选工作。
辽宁省沈阳市经积极申报,省财政厅和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专家评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拟确定为11个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之一,目前已进入公示期。
这是继2019年大连市荣获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后,辽宁再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点支持,必将进一步推动辽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为辽宁的创新发展引擎注入更强劲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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