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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直播间假货“买单”?

今年异常红火的直播带货,引发争议不断,却也是问题频发的重灾区。有网友频繁爆料称,在直播间抢到的是假货;或者商品有问题,但无人负责售后;甚至主播喊着“最低价”的口号,但却并非全网最低……遇到这些糟心事,该怎么办?别怕,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法官来支招“避坑”,让您今后放心网购不闹心。

直播间买假货,谁该为此“买单”?

就在前几日,被称为“快手一哥”的头部主播辛巴也在直播带货中出现“翻车”事故。辛巴在直播期间售卖的一款“小金碗碗装燕窝冰糖即食燕窝”,被消费者质疑是“假货”。

随后,一位职业打假人发布的一份检测报告,将辛巴及“糖水燕窝”推上舆论高峰。根据检测报告显示,这款燕窝蔗糖含量4.8%,碳水化合物为5%,唾液酸含量为万分之一点四,且不含蛋白质和氨基酸。

职业打假人在报告中称,辛巴所售卖的“燕窝”不是燕窝,而是一款风味饮料,风味饮料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十。此外,他还指出,若进价4.2元,忽悠消费者说赔钱卖、贴钱卖便属于欺诈行为。

对此说法,辛巴方面回应称“该商品的供货商为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不涉及任何采购销售行为,减去相关平台费用后,公司获得12.6%的推广佣金”。官方的回应并未得到消费者的认可,网友均认为这是辛巴方在“甩锅”给品牌商家。

随着事件持续发酵,有网友认为,燕窝本就是“智商税”,在哪儿买都一样;也有消费者表示,辛巴直播间应与商家一起承担责任。

在直播带货日益火爆的今天,逃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11月27日,辛巴再次回应称“辛选”现提出先行赔付方案,“召回辛选直播间销售的全部该品牌燕窝产品、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先解决问题。

直播带货频繁爆出问题,消费者更应该明确了解,在直播间抢到假货怎么办?遇到问题该如何解决?这个责任该由谁承担?

【法官解读】

北京互联网法院 刘更超

从此次事件的新闻报道来看,这次直播带货的车是被打假人给推翻的,但仔细想来,这车其实翻在直播团队自己手里。直播团队不专业,自己给自己挖下大“坑”。

食品行业是一个门槛极高、风险极大的行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全产业要求严苛,如果没有足够的食品专业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一定要谨慎参与。公众往往对此认识颇浅,包括这个燕窝直播团队显然没有意识到其已经参与到了高风险领域,而他们连最基本的产品鉴别能力都没有。比如,带货的这款产品为风味饮料,如果稍有专业知识,就会提出疑问,风味燕窝饮料怎么能当燕窝卖?就像风味乳品饮料不能当奶卖是一个道理。

直播带货的兴起,带动了消费,提振了市场,但也出现种种问题。比如虚假宣传、销售伪劣产品、售后服务困难等等。法律必然是滞后的,面对直播带货,各方的法律关系如何界定、法律如何适用等一时成为监管和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有关部门对此一直非常重视,近期相关监管政策也密集出台。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11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等。

从市场监管总局《意见》的规范路径来看,着重在压实主体责任上发力,对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网络直播者的责任进行梳理,分层次进行责任划分。明确直播平台跳转至传统电子商务平台的直播带货,直播平台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义务,承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责任;网络平台提供付费导流服务,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履行广告发布者或广告经营者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明确网络直播者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履行经营者的义务,构成商业广告的,还应根据情形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越来越多的监管政策在为立法探索道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电子商务平台、网络直播平台、直播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会越来越明晰。这就注定网络直播带货必将告别野蛮生长阶段,有先见者,应从规范直播行为做起,立足消费者和公众视角,谋求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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