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成都工商查处“廖记棒棒鸡”侵权案》,如果您对成都工商查处“廖记棒棒鸡”侵权案感兴趣,请往下看。
日前,四川省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两家侵犯“廖记棒棒鸡”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侵权,并处罚款。
据悉,“廖记棒棒鸡”商标持有人廖记食品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发现成都市及周边城市出现了大量由成都廖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授权开设的假冒“廖记棒棒鸡”店,该公司随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起了行政投诉。
成都市工商局查明,成都廖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成都市双流空港熟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双流机场T1航站楼一食品经营门店提供的店招招牌,使用了“廖记棒棒鸡”标识;成都市双流空港熟食商贸有限公司则在双流机场T1航站楼2楼一食品经营门店于2013年10月开始将“廖记棒棒鸡”标识作为店招使用。
成都市工商局责令成都廖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4万元;责令成都市双流空港熟食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38万元。(李倩薇苏旸)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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