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远特通信发布虚拟运营商品牌“信时空” “我国”我国重点审计图书首次实现版权输出 “商标”商标质押贷款为企业融资逾2.6亿元 “福建”两岸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备受关注 “印度”雅培抗艾药专利权申请在印度遭拒 “经营者”音乐版权收费代理需要正本清源 “漏洞”网络漏洞能否适用商业秘密保护引争议 “义乌”上海将商标、知识产权服务半径覆盖到长三角 “知识产权”陈德铭:中国有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品牌”依靠自有品牌赢得发展主动权 “深圳市”男子假冒注册商标获利400余万被判刑 “暖炉”曲周县专利柴暖炉年节支30万元 “云南省”云南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成立 “广州”广州能源所围绕地热技术进行专利布局 “创意”上海浦东创意产业园区规模效应显现 “开发区”上海开发区“瘦身”跑更快 “宋体”“非遗”,世博之后何时再聚 “知识产权”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评选举办 “知识产权”武汉举办中国企业海外专利申请与侵权预警论坛 “商业秘密”王东新:我国应尽快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立法 “天津市”天津首次举办全民手机阅读活动 “逆差”上半年我国知识产权出口金额同比增长458.4% “喜马拉雅”A+有声出版平台助力作家群体拓宽发展赛道 “专利权”云南玉溪出台专利奖励办法 “云南省”云南省认定第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清洁”中国列全球清洁技术创新能力第13名 “作品”作品一夜“洛阳纸贵”“莫言经济”来势汹汹 “云南省”云南确定第五批250名“非遗”传承人 “西安”西安高新区:城市经济发展的“脊梁” “商务部”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文件有望出台 “网络”开放网络信访关键在实效 “知识产权”高质量知识产权认证助力创新发展 “知识产权”出招破解中小企融资难深圳知识产权可换取融资额度 “互联网”互联网十大数据商标品牌站上新风口 “浙江”电商领域专利执法协作办案研讨会在杭州举办 “知识产权”上海自贸试验区将推动建立国际版权交易中心 “案件”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 “商务部”商务部附限制条件批准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 “贸易”商务部发布《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11》 “原告”迪士尼状告《汽车人总动员》制片人等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 “专利”石家庄着力培育企业高价值专利 “互联网”中国工业互联网峰会在京召开 “中药”切莫忽视“洋中药”专利“逆袭”! “商标”龙岩运用商标质押贷款帮助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双创”从展示到连接双创地图为创新创业“画像” “审查员”展示审查能力,打造闪亮名片 “知识产权”义乌将知识产权纳入项目管理全过程 “新乐市”新乐7000余户农民享受到品牌效益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护机制缘何失灵 “专利”“专利指数”:上市公司价值风向标?

“通信”远特通信发布虚拟运营商品牌“信时空”

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冒名”傅雷家书惹来一场官司》,如果您对“冒名”傅雷家书惹来一场官司感兴趣,请往下看。

原标题:《傅雷家书》属知名商品有“特有名称”

法院判中国文联出版社不正当竞争败诉

傅敏版《傅雷家书》是我国著名的品牌畅销书,在实体书店以及电子商务平台上获得了很高的关注度和赞誉。2017年2月,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了高山汇编的《傅雷家书》。傅敏认为该出版社未经其同意擅自删改选编并同名发行《傅雷家书》,构成不正当竞争。近日,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国文联出版社立即停止在涉案图书上使用《傅雷家书》书名及印刷发行,并赔偿原告傅敏经济损失10万元。

傅雷之子诉汇编出版社

傅敏是著名翻译家傅雷之子。2017年6月,傅敏诉称,1979年至1981年,傅敏将傅雷、傅聪父子往来家信整理编选汇编成《傅雷家书》公开发表,后由北京三联书店出版发行。36年来,经过不断发掘整理、丰富选编内容,《傅雷家书》不仅成为我国著名的品牌畅销书,并由出版时的一本小书逐步形成如今拥有十余个品种的《傅雷家书》系列。《傅雷家书》作为单独书名使用,在该系列中已经约定俗成为具有特定内容、特点结构的家书精选本书名,中国文联出版社未经傅敏同意擅自删改选编《傅雷家书》,擅自增加与家信无关的傅雷其他作品,并已与《傅雷家书》相同的书名进行出版发行。其行为误导了读者,属于不正当竞争,也侵犯了傅敏的保护作品完整权。自2010年起,傅敏每年都在《中国图书商报》《中国出版传媒商报》上刊登关于《傅雷家书》版权的严正声明,中国文联出版社对此视而不见,存在明显的主观侵权故意。

傅敏请求法院判令中国文联出版社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使用与《傅雷家书》相同的书名,召回并销毁所印《傅雷家书》,不得再行印刷、发行;侵犯了傅敏保护《傅雷家书》的作品完整权,要求其在《中国出版传媒商报》第三版刊登四分之一版面的道歉公告;赔偿傅敏经济损失26万元。

中国文联出版社辩称,出版社审查了作品来源,尽到了审查义务,其出版的图书均是傅雷的作品。同时,其出版的由高山汇编的《傅雷家书》在内容上与傅敏的图书有显著不同,有一半以上是新增加的内容,版本上具有独创性。两者版本都是汇编性作品,两部在分类选编等各方面不一样,都是享有汇编权的独立作品。因此,文联版本没有侵犯傅敏名称权等,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易导致公众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中国文联出版社与北京翰墨怡香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双方就文联版《傅雷家书》的出版发行事宜达成协议。2017年1月25日,文联版《傅雷家书》编者高山出具出版授权证明,授权北京翰墨怡香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与文联出版社出版《傅雷家书》一书。高山所编《傅雷家书》主要参考资料出处为:网络、杂志以及其他已出版图书。文联出版社出版图书使用《傅雷家书》作为书名是因其作品的主体是傅雷的书信,案涉傅雷作品全部进入公版领域,文联版《傅雷家书》所涉内容均已进入公版领域。

经比对,傅敏版《傅雷家书》与文联版《傅雷家书》的作品均选取部分傅雷本人书信。文联版《傅雷家书》内容全部是傅雷所作,其中增添了一些傅雷关于生活的感悟、艺术的理解等方面的文章以及部分书信。文联版《傅雷家书》在涉案图书的封面、封底及书脊上均印刷了“傅雷家书”字样。

法院经审理认为,傅敏版《傅雷家书》内容包含序言、后记以及傅雷及其家庭成员的书写的书信。文联版《傅雷家书》书信及文章选取的全部是傅雷所作,较傅敏版《傅雷家书》增添了傅雷关于生活的感悟、艺术的理解等方面的文章以及部分书信等新内容,图书的结构体例与傅敏版《傅雷家书》按照书写的年代分类亦不同,具有独创性。两个版本的《傅雷家书》都是独立作品。

但是,傅敏版《傅雷家书》经过权利人近30年的宣传推广,在实体书店以及电子商务平台上获得了极高的关注度和赞誉,存在数量庞大的阅读群体。傅敏版《傅雷家书》实体图书多次出版并上榜畅销书榜,在中国境内具有极高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悉,属于法律规定的“知名商品”。随着《傅雷家书》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傅雷家书”作为知名书信体图书名称也逐渐具备了区分同类作品的显著性。时至今日,傅敏版《傅雷家书》已在相关公众间具备了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傅雷家书”作为图书名称亦同时与傅敏版《傅雷家书》作品建立起了稳定的对应关系,具备了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构成了法律规定的“特有名称”。

基于傅敏版《傅雷家书》图书具有极高知名度、作为图书名称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发行涉案图书的行为易造成与傅敏版《傅雷家书》图书之间产生混淆,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文联版《傅雷家书》与傅敏版《傅雷家书》存在特定联系,在消费者购买及使用时产生其在阅读傅敏版《傅雷家书》的错误体验,故文联出版社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记者周瑞平通讯员李红俊黎喃)

(编辑:蒋朔)

好了,关于“家书”“冒名”傅雷家书惹来一场官司的内容就介绍到这。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您喜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