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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乃众望所归 又恰逢其时

历时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终于出炉,并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曾经游走于灰色地带的微商代购也被纳入了监管范围。

电子商务在中国诞生至今已经有20年历史。在这20年间,先后出现过许许多多电商平台,这里面有的在竞争过程中死去,也有的存活下来,并一步步发展成行业巨头,如阿里、京东等。在这20年间,很多人依靠电商产业解决温饱、发财致富,很多行业依托电商产业发展壮大,解决大量人口就业。电商甚至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使人们的消费渠道更加多样,日常生活更加便捷。然而,与电商产业繁荣发展相伴而生的,是严重的商业乱象和不健全的行业法规。出售假货、刷单炒信、删差评等现象的出现,扰乱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微商、代购的兴起,更是成为了监管的空白地带。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亟待梳理、补充、修改和完善。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更是迫切需要加强立法。

1月1日,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中国电子商务法》落地,对电商行为、电商经营者以及电商平台概念、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将一改往日电商行业法律缺失、监管不力的面貌。首先,必须承认,这部法律的出台乃众望所归,也是恰逢其时。行业发展之初,所有人都处于试错阶段,彼时制定法律难以做到科学、合理和有效。伴随行业发展,消费终端从电脑更多地转向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移动支付出现并迅速普及,以及与之相关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进步,人们的消费理念、消费模式被不断重塑。同时,在行业模式初步形成后的行业乱象也开始出现。这时候,适时出台一部既全面又有针对性的法律,对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更加重大。

其次,《电商法》的一个很重要的作用是保护消费者利益。通观整部《电商法》,内容可谓非常全面和详细。而其目的更多的是为了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给消费者放心、安全的购物环境,杜绝炒信,杜绝假货,杜绝欺骗等行为,从而保护消费者权益。譬如,《电商法》将微商、代购、网络直播纳入范畴,规定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没有中文标签的产品,不得销售。至此,这些交易都将不再是法外之地,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在进行海外代购时的合法权益。此外,《电商法》还明确规定不能删除消费者评价;不能自动搭售,搭售必须有明确提示;押金不得设置条件;并制约了“大数据杀熟”。此外,该法也进一步保护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而这些,都是以往消费者在网购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有一些是在消费者自己也没有觉察的时候权益就受到了侵害。

第三,新出台的《电商法》能够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利大于弊。显然,《电商法》的实施,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交税,不论个人还是企业,都需要依法缴纳税务。这一改往日的淘宝时代,个人小店,没有注册公司,根本就不交税,赚的钱全部进入自己腰包。微商、代购、直播亦然,因为不需交税,从事这些交易的人赚得钵满盆满。《电商法》实施后,无论是淘宝上开个人店,还是在做微商代购,甚至是在抖音卖货,都将需要依法纳税。规定所有卖家依法纳税,一方面是理所应当,另一方面,也是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增进收入公平分配的有效做法。《电商法》的诞生,是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其目的不是限制行业的发展,因此,相关人员应该避免钻漏洞,共同努力使行业更规范。

尽管道理如此,笔者注意到,在《电商法》正式落地后,部分代购选择以涨价应对风险,或者有计划地囤货,或者干脆暂停营业等待政策明朗。同时,不少消费者也担心,今后海淘的成本会大幅提升,甚至无处海淘。而事实上,适当约束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一些行为,恰恰是通过法律手段帮助行业更加健康地发展。不要因为监管严格,就忘了以往在“代购”过程中,遇到假冒仿品、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甚至因为法律缺失而无法维权。

同时,我们还应该认识到,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开放,未来海外代购的差价会越来越小,很多商品在国内的价格也并不贵。此外,要买外国货,除了海外代购一种途径外,跨境电商的出现更是为消费者提供了另一个更加“靠谱”的选择,这也是《电商法》对行业竞争格局重塑的一个体现。现在不少上市公司也在纷纷布局跨境电商业务,未来消费者购物一定会更加便利、便宜,而非更难、更贵。

尽管《电商法》还有许多可以改进之处,但“有法可依”下的行业规范发展,总比“无法可依”时代的行业野蛮生长要好得多。《电商法》乃众望所归,也恰逢其时。证券时报记者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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