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以来,营口中院积极贯彻国家在司法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要求,坚持“司法主导、严格保护”的知识产权基本司法政策,不断拓宽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和保护力度,完善保护机制,使营口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在审判质量、效果、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在2020年1—8月份,移送庭审一审知识产权案46件,审限内结案率100%,从审理到结案平均用时为64天,结案率和结案耗时均明显好于往年同期水平。在已审结的37件知识产权案件中,以调解、撤诉形式结案的共计33件,调撤率近90%,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助推了本地营商环境的提升。
营口中院坚持“服务型审判”的司法理念,依托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采取线上立案、网络开庭等“云审判”方式进行审理,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正当利益同时,尽可能降低双方的诉累和成本,为企业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服务。特别在今年面对新冠疫情突发,针对当事人无法到庭开庭,而一审案件的大量原始证据需要当事人到庭质证的情况下,协调立案部门实现信息共享,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对赔偿金额小、事实清楚的系列案件,采取“预审+诉调”的方式,根据案件情况提前介入,针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提前沟通、提前化解,通过网络及电话反复沟通,使得大部分案件在进入庭审前便已达成和解或撤诉。在今年6月审理的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营口市西市区某商贸部等涉及营口自贸区企业侵害商标权系列案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在立案审查阶段第一时间制定了相关调解预案,各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分工合作,提前介入案件调解,以案释法,为各方当事人分析案件的争议焦点,介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并提供了最为实际的调解方案,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大部分案件进行和解并当场执行,当事人也真诚的表示:“不仅服判、也更服气,在以后经营中要加强对知识产权方面的了解和学习”。近日,《辽宁法制报》在院长论坛栏目对营口中院知识产权审理工作进行了深度报道,高度赞扬营口地区知识产权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化”。
为了进一步满足和适应营口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和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改革性任务,推动营口自贸区营商环境建设,营口中院党组及时调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思路,克服审判力量不足等困难,选派具有高学历和专业知识的审判人员组建审判团队审理相关知识产权案件,保证营口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化。随着营口自贸区的进一步发展,涉自贸区的新型知识产权案件为我市知识产权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为此,市中院王志文院长、李嘉琪副院长多次亲自带队,主动深入自贸区进行调研,走访相关企业,并以提升营商环境建设为切入点,多次就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司法建议,为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和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献言献策。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涉及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突出司法服务职能,今年7月,在王志文院长和李嘉琪副院长亲自指导和推动下,营口中院专门制定并出台了《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提供民商事审判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其中着重强调了建立和完善涉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健全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衔接,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以建章立制的形式推动营口地区特别是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迈向制度化、常态化。
为了使相关企业和民众更多的了解和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提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营口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一直坚持以案普法的司法服务理念,结合提倡司法诚信和营口有礼等教育活动,采取多元化手段进行知识产权普法教育活动,不仅使相关企业和个人认识到保护识产权的重要性,也显著提升了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认识。在今年的5月12日,营口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贾琳法官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向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180余名师生讲授了商标法相关的理论与司法案例,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通过教学不仅开拓了学生们的视野,更使他们认识到了知识产权与生活的息息相关,提升了广大学生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
正是通过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和贯彻始终的司法服务理念,使得营口中院知识产权审理工作更加专业化、高效化,也为营口地区经济文化发展、自贸区改革创新、营商环境改善提供了强大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字|陆云生
制作|李宝
审核|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