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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新篇章

事件回放

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新篇章为有效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规范网络使用作品秩序,净化网络环境,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信部、公安部四部门于2014年6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4”专项行动。与以往专项行动相比,此次专项行动将打击部分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纳入重点任务之中。

“剑网2014”专项行动确定了四项重点任务,即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支持依法维权和严惩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通过查办案件和引导规范两个手段,组织网站开展自查自纠,加大主动监管工作力度,加强网站版权监督审核,完善网络版权许可付酬机制,引导报刊社与大型商业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措施,形成网络转载等使用作品依法依规许可付费使用的合作双赢机制。

7月9日,国家版权局通报了“剑网2014”专项行动第一批8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查办情况,8起案件分别是:安徽“DY161电影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江苏“速酷电影网”等视频网站涉嫌侵犯著作权系列案、广西“威盘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北京何某等涉嫌侵犯网络游戏软件著作权案、山东淄博李某等涉嫌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安徽“999宝藏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上海复旦网上书店和上海惠生图文网店涉嫌销售盗版图书案、上海王某等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盗版ISO标准案。

9月2日,国家版权局通报了第二批10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查办情况。12月17日,国家版权局通报了第三批12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查办情况,包括黑龙江“第一教育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等,涵盖了侵犯网络影视、文学、网络游戏作品著作权、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侵权盗版制品等案件类型。

截至目前,国家版权局通报的前两批案件中,部分案件已经结案。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力度,四部门决定将原定11月底结束的“剑网2014”专项行动延长至2014年年底。

事件影响

“剑网2014”专项行动将“打击部分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纳入重点任务,通过规范网络转载行为、推动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建立合作机制、引导权利人采取多种渠道进行维权等方式,促进了互联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各方观点

《南方日报》评论员:长期以来,传统媒体知识产权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与保护,而最主要的侵权行为就是部分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并从中非法获取大量利益。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应该加强联姻,但方式绝不应该是偷鸡摸狗地窃取,而应是光明正大地合作,开展版权合作,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机制,实现合作双赢。

——2014年6月19日《南方日报》

新闻评论员马致平:只懂得“拿来”,学不会创造,无论披着什么新潮外衣,都注定是皇帝的新装。网络不是巧取豪夺的江湖。只有当知识版权得到了充分的保护,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才能相得益彰,百花齐放的局面才能生成。

——2014年6月24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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