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控制好本国的烟草消费一直是土耳其政府的重点任务之一。近些年来,为了通过调控烟草产品的包装来降低烟草的使用,土耳其已经采取了好几种措施。虽然有关机构曾考虑过引入一套烟草平装(plain packaging)制度,但目前却没有任何的具体条例出台。
2018年11月15日,土耳其《第7151号部分法律及健康法令修正法案》正式生效。上述法律中的第24条与25条对自1996年11月26日起实施的《第4207号预防和控制烟草危害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针对烟草制品的包装引入了一些全新的规定。
根据第24条的规定,那些在土耳其生产或者引入该国的烟草产品在对外销售时应该使用平装或者标准化的包装。而包装上的商标风格、字体、字号、包装的颜色以及其他文字、短语以及形状也需要使用相同的设计思路。商标需要出现在包装上一侧,并且所占面积不得超过包装总面积的5%。人们不得在这些包装上使用其他的标志、符号或者标识。此外,那些装有多种烟草制品的烟草礼盒也要使用上述规则。
此外,根据第23条的规定,各种警示性的信息以及指出烟草危害的说明都至少要占到烟草包装(包括水烟瓶)面积的85%。
为了解决上述平装以及标准化包装所带来的问题,土耳其农业与林业部将会与卫生部一起制定出具体的条例。
按照《第7151号修正法案》第25条的规定,有关机构需要在上述修正法案生效后的1个月内颁布该条例。此外,第25条还要求那些在2018年12月5日之前生产或者进口到土耳其的烟草产品需要在自上述日期(即2018年12月5日)起的7个月内逐步满足新的条例要求。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土耳其农业与林业部可以将截止日期再延长6个月。
截至目前,已经有诸多国家采取了烟草制品平装制度,例如英国、法国、澳大利亚以及新西兰。而此举带来的后果就是很多烟草企业不得不向有关机构提起了国内以及国际诉讼。随着新法的落地,土耳其也成为实施烟草产品平装制度的国家之一。尽管新法案的细则仍需要由农业与林业部的条例进行解释,但是说不定已经有一些烟草企业正在考虑向土耳其政府提出指控,而起诉的理由也许就是新的法案损害了其商标的功能以及产品的形象。(编译自:www.monda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