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岩韵”商标侵权案一审有果 “摩托罗拉”德法院裁定摩托罗拉移动侵犯苹果照片显示专利 “商标”商标意识淡漠折射汉企思维局限 “种子”上海将建区域性现代农作物种业中心 “知识产权”加强文化建设推动创新发展 “中天”[本网讯]中天科技利用“知识产权银行”推动自主创新 “密云县”北京:引种新品种薯密云农民增收 “音乐节”打造音乐节品牌任重道远 “北京市”非遗手工传艺坊首次落户校园 “读物”起点中文网推出网络有声小说 “竞争”首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竞争政策研究期刊问世 “苹果”苹果或与好莱坞电影公司谈判为电视获取版权 “沈阳军区”沈阳军区与中科院启动现代农业示范工程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列入海南自贸港建设重点任务 “浙江省”浙江一批中小企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两国”第四届中美知识产权模拟法庭比较活动在京举行 “化妆品”化妆品将走进纳米时代? “内容”马东:内容创作和版权保护同样重要 “俏江南”俏江南联姻海帝尔未满一年即反目 “霉素”中国药企,千万不要输在起跑线上 “机器人”北京市望京实验学校打造特色教育品牌 “比较优势”自主创新也要发挥比较优势 “知识产权”上海注重创意设计业知识产权保护 “软件”打击盗版,民族软件竞争力增强 “数字”暗黑3DRM引发雪崩? “企业”[本网讯]中日探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务 “专利”宝贵石艺:用专利点“石”成“金” “年会”9月2日,第十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将启幕 “影片”[本网讯]34部国产影片入围大学生电影节 “三星”三星或就眼球追踪技术与LG展开专利战 “专利”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形成产业竞争优势 “成都市”成都市民体验“创新成都”科技魅力 “专利申请”中国推动创新实现跨越发展 “审查员”[本网讯]平凡的岗位,不平凡的贡献(下) “盛大”文学网站“小说520”侵权被罚300万 “万元”重庆拨2330万奖励新认定商标 “项目”同济大学获全国大学生技术创业大赛冠军 “这部”纪录片《民族奇葩》将打造文化精品 “知识产权”重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添活力 “财产权”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营业“泉标”雕塑找买家 “版权”江苏命名一批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 “腾讯”腾讯抢到莫言《藏宝图》影视版权 “电影”小制作能否扛过美国大片潮? “知识产权”[本网讯]创造知识产权保护的“山东经验” “冬奥会”自主创新共襄盛举燕山雪花惊艳世界 “信息安全”互联网企业应锁紧信息安全的“门” “专利”华进知识产权为企业“沙中淘金”支招 “技术”创造性技术启示判断中技术方案的整体考量 “押金”公交卡藏着多少“秘密” “虚假”宜宾县严查商家促销行为维护节日消费安全

“厦门”“岩韵”商标侵权案一审有果

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从“润滑油桶”案看外观设计实质相同的判断》,如果您对从“润滑油桶”案看外观设计实质相同的判断感兴趣,请往下看。

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后,《专利审查指南》也作了相应修改,其中在外观设计无效宣告审查部分增加了“外观设计实质相同”的规定。那么,如何在无效案件审查中判断外观设计的实质相同也成为诸多专利审查员和代理人、申请人关心的问题。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对涉及上述问题的一起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作出了第16678号审查决定,宣告名称为“润滑油桶”(下称涉案专利)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全部无效。

专利复审委外观申诉处审查员、此案主审员徐清平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专利审查指南》中对于外观设计实质相同的情形规定中,所述的“不能察觉到”并不等同于“观察不到”,应当是在“施以一般注意力”、并且“整体观察”的前提下,相对于整体视觉效果而言达到被一般消费者忽视的程度。本案的审查即是基于这样的理解作出上述认定的,因此对《专利审查指南》所述规定的具体适用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润滑油桶”引无效纠纷

涉案专利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7月14日发布授权公告的200930329504.8号外观设计专利,其使用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为“润滑油桶”,申请日是2009年12月17日,专利权人是房某(下称专利权人)。2010年9月6日,嘉实多润滑油有限公司(下称请求人)以涉案专利属于现有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为由,向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人同时提交了多项证据。请求人认为,在二者整体形状、结构布局、盖子、把手位置、把手与容器主体间连接方式等特征相同的情况下,二者属于相同的外观设计,因此应宣告涉案专利无效。

经形式审查合格,专利复审委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同时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随后,合议组对此案进行口头审理。但是,专利权人并未参加审理,仅请求人一方委托代理人参加审理,合议组依法按专利权人缺席审理本案。

在口头审理中,请求人将涉案专利与在先设计进行了详细对比,认为二者仅有极细微差别,并坚持原书面意见。

如何把握差异性是关健

在对外观设计是否属于现有设计、是否属于构成抵触申请的“同样的外观设计”或者是否属于构成重复授权的“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判断时,均会涉及外观设计实质相同的判断。其中不属于现有设计是指在现有设计中,既没有与涉案专利相同的外观设计,也没有与涉案专利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

“有关实质相同判断的‘一般注意力不能察觉到的局部的细微差异’与明显区别判断的‘局部细微变化’,其本质上都是对有关差别大小程度的判断,从规定上看,前者对局部细微变化有进一步限定,因而应当是相对于后者‘局部细微变化’变化程度更小的区别。然而在具体案件中如何把握所述变化程度的差异,则为实务操作的关健。”徐清平如是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外观设计构成实质相同需要满足两方面条件,一方面是产品种类必须相同或相近,产品种类不相同也不相近的,则不构成实质相同;另一方面是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在设计内容上的区别仅属于《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几种情形,否则也不构成实质相同。《专利审查指南》所规定的情形是划分旧版《专利审查指南》相近似判断中的部分情形,具体而言是将相近似判断中明显构成相近似、比较容易作出较客观判断、能够得出明确结论的情形划分出来作为实质相同的判断标准。

徐清平认为,本案主要涉及上述规定的适用,合议组将涉案专利与在先设计相比较,认定二者所示包装桶整体形状及桶体、把手、桶口各部分形状和位置比例关系基本相同,虽存在有无桶盖设计等差异,但从视图观察,即使有这些差异,在相应部位的视觉效果也极其接近;特别是按照一般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并作整体观察,相对于二者基本相同的整体设计而言,所述局部的差异更显细微,容易被忽略,故认定涉案专利与在先设计实质相同。因此,在本案中,涉案专利属于现有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报记者薛飞

好了,关于“专利”从“润滑油桶”案看外观设计实质相同的判断的内容就介绍到这。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您喜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