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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总局再发网上药店黑名单:不乏救命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9个发布虚假信息、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的互联网站。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0年11月以来,国家食药监总局已先后9次累计公布122家违法网络购药网站,可是海外代购、假冒知名院校等问题仍屡禁不止。

现行规定为何封杀不了违法购药网站,曝光的“黑名单”去哪儿了,处方药“上网”一旦解禁,新出台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能否织起网络购药安全网,百姓如何识别真伪等,成了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焦点。

三类网站频登黑榜,其中不乏“救命药”

在122家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网站所涉产品中,有一些名字看上去很“忽悠”,比如“性侣吧”的“伟哥”、“神奇藏药”的“二十五味驴血丸”;也有一些很“高大上”,比如“中国中医科学院风湿骨病总院”“清华大学第一附院”等,让消费者很容易落入陷阱。

除了喜欢假借知名院校光环,还有两类也是违法网站惯用的伎俩。一种是瞄准疑难杂症。网站标示为“南京抗癌网”的“清肺散结丸”2011年被曝光后,2012年再度登上药监总局“黑名单”。记者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南京抗癌网”,发现仍然有同名网站,尽管网址不同,但首页上也在推荐“清肺散结丸”,而且销售电话畅通,称“没有处方也可以邮寄”。

记者通过药监总局“数据查询”获悉,国内生产“清肺散结丸”的药厂只有海南龙圣堂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早在2012年就公告:“从未授权任何医药公司及个人在网站上进行销售‘清肺散结丸’,该药属于处方药,禁止在网上进行无处方销售。”

另一种则是海外代购进口药。以治疗肺癌的“易瑞沙”为例,频繁地出现在药监总局2011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的“榜单”上。在2013年公布的12家网站中,就有7家涉及“易瑞沙”,包括印度版,其中2家还涉及治疗白血病的“格列卫”。

“海外代购分三种,一是国外已上市,但国内没有销售;二是国内外都已上市,但因税费等原因国外相对便宜;三是以印度为代表的强仿药,价格只有原研药的几十分之一。”国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大会领导委员会成员,同时也是患者的刘正琛告诉记者,前两类只要来源合法,其质量就有保障,而第三类因为仿制企业众多,鱼龙混杂,患者很难辨别真假。

“如果药物来自国外的小型制药公司,很可能其证书都是伪造的。真遇到问题,互联网代购商可能跑得很快,通过这个渠道购药的患者很难进行跨国诉讼。”刘正琛说。

现行规定为何堵不住漏洞?

截至2014年5月份,经药监部门批准在网上合法销售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84家,但从现实情况看,“网上药店”不止这个数。业内认为,现有的监管方式和执法力量在瞬息万变的互联网时代,难免捉襟见肘,从而令网络非法药商横行。

2005年12月1日《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开始实施,对违规销售处方药企业,提出撤销其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但是对于中药、保健品的夸大宣传,以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网站,缺少针对性的措施。

中国医药电商研究中心主任张勇告诉记者:“有些违法网站甚至都没有联系地址和负责人,说白了就是花钱买搜索排名,服务器很可能在国外,通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相比不法分子更换域名另建网站可能只要几百元,药监部门执法成本高,执法权有限。此前武汉市药监部门查办的一起网上销售假药案(假药标值273万元),药监部门在北京、山东、湖南等全国十几个省市进行调查取证,行程3000余公里,仅交通费就达4万元。

复美大药房电子商务部副总监石大泉表示,“正规军”要满足一系列准入和监管条件,但对于那些违法违规的网站,一是很少有人会追问最后去哪儿了,二是监管执法部门还未统筹协调形成一个闭环,系统化地向社会通报处理结果。

新办法能否解决老问题吗?

《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自2014年5月公布至今已有数月,有消息称《办法》已定稿并将于近期出台。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被业内视为网上药店步入新时代的重要转折点。

石大泉表示,《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后,未来行业有望朝着更加规范化的趋势发展。比如《办法》对于违规的处罚更为详细,明确如违反相关规定,可依法取缔网站,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然而,在消费者看来,网上购药风险似乎也随之增加了,“医院开药起码是经过面对面的诊断,有处方、有发票,出了什么问题都能追溯。网上药店的药师资质水平如何,药品送到后处方要不要回收,会不会被再利用,都让人不太放心。”上海患者王女士说。

业内人士也担心单凭一纸新规很难改变现状。“较容易监管的实体店尚且如此,全面放开网上售药,因为准入门槛低、违法成本低、跨区域监管有难度,将会使网上药店成为假劣药品销售的温床。”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会长付明仲说。

刘正琛建议,一方面通过“以技术对技术”,利用自动搜索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搜索和整理互联网的不实宣传、虚假信息。另一方面,“加强监管协同”,对接网点所有者的个人征信系统、工商注册系统、检察院等机构,让制假贩假者无处遁形。再者,“动员消费者的力量”,设立完善的报告机制。

付明仲、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等业内人士建议,“放权”不代表“放任”,借鉴国外成熟的网络售药经验,或是将产品进行分类管理,选择性逐步放开限制,或是由政府打造一个公共的售药平台等,摸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销售及监管模式,为老百姓织一张购药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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