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两部委印发方案促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创新》,如果您对两部委印发方案促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创新感兴趣,请往下看。
记者从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日前印发了《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的目标是:到2017年,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市场占有率由目前不足10%提高到45%左右,产值超过7500亿元,实现年节能能力1500万吨标准煤。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装备制造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
目标指出,要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形成一批支撑节能技术与装备研发的高水平、基础性、战略性和前沿性机构;研发、示范30项以上重大节能技术,在高效锅炉、电机系统、余热余能利用、节能家电等领域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装备与产品,显著提高节能装备核心元器件、生产工艺核心技术以及先进仪器仪表的国产化水平;支持、引导节能关键材料、装备和产品制造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推广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
方案针对锅炉窑炉、电机系统、内燃机及汽车、余能回收利用以及家电照明等领域,要求突破重大关键节能技术。
方案鼓励推动形成节能装备制造产业集聚,鼓励加快节能装备推广应用,建议使高效节能产品与装备市场占有率从目前的10%左右提高到45%以上。
方案要求强化节能技术装备市场需求,加快调整能源税费价格改革,推动差别电价、峰谷电价、惩罚性电价的覆盖范围和实施力度,增强用能单位节能的内生动力,提高企业采购节能设备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节能技术装备市场需求,实现由节能潜在需求向装备采购使用的现实市场转变。
方案提出2015年的主要任务是: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10个左右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支持一批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贯彻落实节能技术推广管理办法,组织发布第八批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发布一批能效领跑者目录,对能效领跑者给予奖励。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推广高效节能锅炉。
方案指出,要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大对重点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项目的支持。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的支持;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鼓励风险投资基金、民间投资和外资加大对节能技术研发示范和节能装备制造企业的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装备制造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通过完善和落实相关金融政策,建立促进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的绿色融资机制。
方案强调,要建立并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广超高能效产品,通过评选、宣传能效“领跑者”促进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应用;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等方式,促进节能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强节能产品认证,扩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及时发布能效标识产品目录;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有关要求,积极培育节能服务第三方机构。(实习记者宋璟)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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